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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买卖合同下月起试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08:16 武汉晚报
左洋 本报讯(记者 左洋)商家的“承诺”五花八门、消费者的投诉层出不穷,据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处介绍,下月起,我市在销售电动车时将试用《电动车买卖合同》。 昨日,武汉最大电动车市场——新亚达电动车城总经理黄官清表示,已要求场内60多家品牌的商家下月全部使用《电动车买卖合同》。该合同包含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处制定的《电动自行车三包试行规定》,明确划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责任。 目前,在武汉销售的电动车品牌有200多个,去年投诉超过400起,相当于每天有一起投诉,投诉热点如电动车买回不到一周就钢板断裂,新车无法充电等。 市家电维修行业管理处处长熊振邦表示,电动车尚未纳入国家三包规定的商品范围内,经营户自行制定的所谓“三包承诺”各不相同,制定《电动自行车三包试行规定》,推行电动自行车买卖合同将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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