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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与公安机关联手破获大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05:13 深圳商报

  外汇局与公安机关联手破获大案

  交易额达43亿地下钱庄被捣毁

  【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记者王宇张旭东)记者6日从国家外汇管理局获悉,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和深圳市公安局日前联合行动,成功捣毁一个组织分工严密、经营规模较大的地下钱庄,当场抓获包括地下钱庄老板杜某等在内的犯罪嫌疑人6名,冻结涉案账户55个,约420万元人民币。

  地下钱庄是我国部分沿海和边境地区出现的非法金融组织,它从事买卖外汇、跨境转款等非法经营业务活动,滋生和助长贩毒、走私等严重的犯罪,破坏国家的金融秩序。

  经初步调查,杜某地下钱庄在深圳非法经营已有七八年时间,2006年至2007年5月仅深圳办事处交易金额已达人民币43亿多元。杜某地下钱庄控制的某3个公司账户中,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25日累计交易17.8亿元人民币,其中收入9.7亿元,支出8.1亿元。从行业领域看,其与

房地产有关的交易资金达1.3亿元人民币,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交易资金达1.05亿元人民币,涉及金额最大的是贸易、销售等行业,资金达4.53亿元人民币。

  从地区分布看,其客户遍及全国31个省区市,主要大客户集中在深圳地区以外的广东、江苏和浙江等沿海地区。从交易主体看,企业占主要地位,其中不乏国内知名大型国有企业。从资金用途看,过往资金主要是用于弥补工缴费不足、收取出口货款、加油款、购房款、土地转让保证金、

证券投资、预付货款、境内担保等方面。

  目前,外汇局正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对杜某地下钱庄控制的账户资金交易情况进行梳理,并进一步搜集该地下钱庄外汇非法交易活动的有关证据。

  相关链接

  上海最大地下钱庄案一审宣判

  据报道,上海最大规模“地下钱庄”案昨天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短短两年多时间,罗怀韬等人通过境内数家银行的23个私人储蓄账户,跨国非法买卖外汇,金额高达53亿元人民币。8月6日,4名被告人罗怀韬、莫国基、李启荣、陈培祥均以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至9年不等,其中新加坡籍被告人罗怀韬、莫国基、李启荣被并处驱逐出境。

  2003年12月,被告人罗怀韬受新加坡欢裕公司老板指使至我国江苏省苏州市,租借金鸡湖路某民居作为新加坡欢裕公司的经营场所,在没有获得我国金融管理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利用以罗本人名义在苏州市工行、农行等各大银行开设的多个私人储蓄账户,采用境内支付和收取人民币资金、境外收取和支付相应外汇资金的方式,擅自在我国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从事新加坡和中国之间外汇(主要是新加坡元)与人民币买卖业务。

  2004年春节后,被告人罗怀韬又受“老板”指使,关闭上述苏州经营场所,转至上海市,自2004年1月起至2006年4月间,被告人罗怀韬、莫国基、李启荣、陈培祥等人共同利用在工行、农行等11家

商业银行开设的68个私人储蓄账户从事跨国非法买卖外汇业务,总金额达53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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