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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推广鞍山铁东区“错时工作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6日 09:15 中国经济时报
记者袁艳鞍山报道日前,记者从鞍山市民政局获悉,辽宁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在全省社区推行错时工作法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鞍山铁东区“错时工作法”的经验。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错时服务”是去年9月由鞍山市铁东区新兴街道毓恬社区率先实施,而后推广到整个街道的。所谓的“错时服务”,就是将社区干部一天的工作时间分为7时—15时30分、8时—16时30、10时—18时30分。 “错时工作法”的内涵是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将一天的工作时间分为三段,在保证每人工作8小时的前提下“三班倒”办公,让上班一族不用请假,就能利用早、午、晚的休息时间,正常到社区办理日常事务。 为提高社区管理工作效能,克服社区自治功能弱化、工作机关化、行政化倾向,更好地适应广大社区居民日常办事和活动需要,每一时段都安排工作人员当班,每一时间段中间都有半小时为工作人员休息时间。在周六、周日增加了假日服务,双休日从9:00—16:00安排工作人员轮流当班,社区的活动室也实行开放。 去年10月,鞍山市以铁东区为试点在实践中探索总结出社区“错时工作法”。“错时工作法”实施以来,深受广大社区居民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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