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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紧急预案布控粮商囤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4日 00:04 中国经营报
编者按:2007年的盛夏,中国内地的百姓很少能像此时一样深刻地感受到“通货膨胀”的真实内涵。与此前飞涨的资产价格不同,这一次的涨价,轮到了粮食、猪肉甚至是方便面,他们都是直接关乎百姓日常生活的必需品,而且,他们在CPI指数中所占的权重,也远比各类资产价格更大。 政府显然意识到了这其中的严重性。国家发改委一周之内两次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须保持物价平稳、严查串通涨价行为。而广东省甚至已经准备紧急处置预案,准备在粮价暴涨时以行政手段限价。在通胀看似逼近的敏感时刻,政府应当如何作为,这恐怕不仅是广东一地政府需要寻找的答案。 “显然,广东是在借鉴当初非典时的经验,提防粮价出现暴涨。”针对广东省最近出台的粮价干预预案,广东省粮食局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说,已经注意到一些流通企业开始囤积粮食。 粮价乃万价之本。今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曾说:“下半年物价波动的关键是秋粮收成。” 然而,秋天未到,广东省政府已开始未雨绸缪。 早有准备 8月1日起,广东省主要粮食价格应急干预预案已经生效,这份预案特别强调,在特殊情况下,政府将直接对粮食进行限价。 当中国经济站在通胀的十字路口时,所有人都希望从广东粮食限价中找到政府应该如何应对的答案。 广东省物价部门的发言人7月底宣布,今年以来粮油价格出现较快上涨,虽然粮食价格涨幅不太大,但粮食价格对全社会农副产品价格牵动很大,当前的肉禽蛋类价格持续上涨,也与上游粮食价格波动有密切关系。粮食价格虽然放开多年,但为了维护群众利益,决定出台粮价干预预案。 “在我的理解里,这主要是一种预防性的预案,体现的是政府一种未雨绸缪的姿态。在当前的敏感时期,还可以起到安抚人心的作用。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广东粮价要出现突然性暴涨的可能性很小。未来,粮价可能会出现缓慢增长,但不大可能真的达到预案所提及的暴涨幅度。”广东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成建三认为。 持同样观点的还有前BP公司亚洲区首席经济学家汪涛,她认为“广东希望传递一种信号”,粮食不存在囤积炒卖的可能。 其实早在2003年的非典期间,广东就曾经宣布启动粮食应急预案,当时国家粮食局迅速向各地转发了广东的“预案”,对广东粮食部门特殊时期的迅速反应赞赏有加。记者掌握的情况表明,此次公布的预案正是在原来基础上调整所得。 “这个预案政府各部门已经酝酿了三年多。”广东省物价局的发言人表示,从2004年3月全国粮食市场价格出现较大上涨后,就一直在筹划应急干预预案。 成建三对记者分析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全国各主要粮食产区的收成情况良好,对于粮食产量本身而言,并没有出现大量减产的情况。”这一限价政策会不会真能派上用场有待考证。 粮商作祟? 据记者了解,广东省此时出台粮价干预预案实有所指。 在应急预案实行当天,记者采访到广东省粮食局的一位官员。他告诉记者,近年来广东粮食生产供需差一直在拉大,生产缓慢下降,需求却不断增长。 2003年、2004年全省粮食缺口接近2000万吨,到了2005年缺口扩大到2327万吨,自给率仅为37%。粮食更多地依靠广西、湖南等省区。虽然2006年我国粮食生产实现连续第三年增产,总产达到9949亿斤。但去年南方多数产区均遭遇较重的自然灾害,广东的一些主要供粮省区如广西、四川等地,甚至包括广东都遭遇灾害侵袭,粮食减产幅度大,很多产粮区对外需求也在增强,流通领域对粮价的影响与日俱增。 “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年初开始就出现了一些苗头,一些流通巨头开始四处囤积粮食。谁也不知道他们手中有多少粮,但如果变成2004年那样粮价短时间内上涨30%,那可能一发不可收拾。”该官员向记者透露。 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处处长谭炳才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表示对于预案“限价”的解读,主要是针对那些囤居积奇的供应商,而非是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价格。“如今猪肉价格上涨,粮食价格也备受关注,在这一背景下出台此文能起到惩治不法供应商的作用。”广东省发展研究中心在政府决策过程中往往起到智囊的作用,其观点在某种程度上正是政府态度的表现。 上述官员向记者透露,决策部门担心的是猪肉供应商今年的“收益”会造成示范效应。“去年连续三年收成增产,粮商尚且可以托高粮价,要知道上一波粮食连续三年增产要上溯到1985年。今年粮食能否连续四年增产还很难说”。在去年四季度粮价上涨的过程中,就有中储粮公司的身影,其一度控制了全国小麦总产量的40%。以致当时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卢锋高呼:“这是人为地造成粮价上涨。” 发改委默许 “中国已进入通胀前期,各地政府将会面对越来越多的挑战:如何平衡公众利益与企业、市场发展的矛盾。这是对政府经济管理能力的一场考验。”凯基证券的分析师王晓芬认为。 在广东应急预案公布不久,国家发改委接着就公布了一则通知,一方面要求各地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的出台,对各省(区、市)授权市、县政府管理的价格,也要切实加强监管,努力保持价格水平的基本稳定。另一方面又要求审慎采取价格干预措施。 谭炳才认为,发改委通知的含义是尊重市场规律,尊重市场的供求关系,不应由政府的强硬手段去干预。而广东省出台的《广东省主要粮食价格应急干预预案》与此并不矛盾。另外有观点认为,发改委的通知甚至是认同或者默许广东的做法。 “非常时期使用非常手段当然无可厚非,但非常手段的使用须严加限制。”成建三认为在政府的限价上,特别注意要防止行政失效。“政府在执行限价时,必须注意两条:1.是市场的反应情况。2.是限价的有效程度。” 市场人士分析,如果政府将粮价强行限制在一个低于市场价格的水平。那么,就难免会出现粮食产区的粮食不愿意运到广东(因为没有利润),以及广东的低价粮食被运往其他高价地区销售的情况。所以,除非粮价出现失控性暴涨的情况,政府不应该给予干预,即使政府要调控粮价,也应该按照市场价值来限定粮价。 中国经营报记者:龙飞,吴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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