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医疗事故鉴定前置,减少当事人讼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3日 09:0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陆一波 实习生 应一琳)记者昨天从黄浦区法院获悉,该院自7月起试行医疗纠纷诉前委托人民调解以来,已有两起纠纷进入委托人民调解程序,以促成医患纠纷快速、妥善解决。

  一般法院诉前委托人民调解的纠纷类型限于离婚、“三费”(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争议不大的纠纷。黄浦区法院此次将医疗纠纷也纳入委托人民调解范畴。

  根据相关规定,诉前委托人民调解无需预缴案件受理费。调解时,如双方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争议,可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人民调解窗口在鉴定完成后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再由法院立案受理。诉讼时,鉴定结论可作为诉讼证据。医疗事故鉴定前置有助于患者明确请求金额,避免因提出过高赔偿请求而导致不必要的诉讼费用支出。

  今年5月,胡女士怀孕后到

医院就诊。医院怀疑其为宫外孕并安排入院治疗。胡女士流产后,医院又对她进行了两次化疗。经进一步化验确诊,胡女士为宫内怀孕。胡女士认为医院诊疗不当,对她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要求医院赔偿8万元。院方则认为,一切医疗措施都符合医疗常规,院方并无过失,只肯补偿5000元。于是胡女士来到法院,准备打官司。法院经双方同意,委托人民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院方补偿胡女士9000元。

  高中生小赵因突发高烧到医院就诊,医院诊断为红斑狼疮,并进行治疗。但不久后小赵病情恶化,家长认为院方没有及时发现病情恶化,延误了治疗时机,要求医院赔偿20万元。由于协商未果,家长也准备打官司索赔。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后,双方达成一致,先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待鉴定结论明确后再协商。


爱问(iAsk.com)
·城市营销百家谈>> ·江南水乡商业开发反思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