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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民:应对气候变化应有利于可持续发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3日 07:39 经济参考报
本报纽约电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1日在联大气候变化问题非正式辩论中发言说,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应有利于促进各国的可持续发展。 刘振民说,应对气候变化需要人类改变工业革命250多年以来的不可持续的生产模式,也需要改变不可持续的消费模式。对富国的“奢侈排放”应予限制,对穷国的“生存排放”和“发展排放”应予保障。减缓气候变化和适应气候变化同等重要。各国需要以历史的观点、现实的角度和积极务实的态度加强国际合作。 刘振民强调,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发展经济、消除贫困是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在此过程中,尽可能地减缓温室气体排放、适应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将有助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国际社会在推动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应对气候变化问题,要重视增强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小岛屿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抵御灾害性气候事件的能力。 他还说,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主动采取了一系列减缓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并取得了重要进展。从1990年到2005年,中国每万元GDP能耗下降了47%,相当于累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亿吨。从1980年到2005年,中国通过采取植树造林、森林管护等措施又净吸收了50亿吨二氧化碳。此外,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少生了3亿人,相当于每年减少12亿吨二氧化碳排放。这些成果来之不易,对应对气候变化作出的贡献不容忽视。 刘振民指出,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的进程之中。近年来,国际舆论比较关注中国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但忽视了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21%的这个基本事实。目前,中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还比较低,不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3。为改善13亿人的生活水平,中国的“发展排放”难免会有所增加。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中国生产的商品为世界各国所享用,而中国却承受着“转移排放”带来的越来越大的压力。各方在关注中国的排放时要充分注意到这两个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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