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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小企业可获最高50万专项资金资助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 07: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今后四川中小企业将有机会获得专项资金资助,昨日记者从四川省中小企业局获悉,四川制定了《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 据悉,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称专项资金)是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门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支持技术创新;支持与大企业的协作配套;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和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项目,一般采用无偿资助方式;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投资的固定资产建设项目,一般采用贷款贴息方式。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两种方式申请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项目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控制在50万元以内。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根据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50万元。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或单位必须同时符合多项条件。 本报记者 张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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