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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国资委严查央企非主业投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2日 02:05 北京晨报

  央企投资楼市、股市须及时上报

  晨报讯(记者 邢飞) 国资委昨天下发通知,严格规范中央企业非主业的投资行为,要求企业在房地产、金融、证券和保险业投资等非主业性质投资活动,须及时向国资委报告并报送有关材料和情况。

  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发生重大投资活动,须及时向国资委报告(审核、备案)并报送有关材料和情况。据悉,须向国资委申报的重大投资活动包括:企业非主业性质的房地产、金融、证券和保险业投资;企业境外投资;需由国务院批准的投资项目或者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核)准的投资项目;企业年度计划以外追加的重大投资项目等。

  此次通知下发的背景,正是部分企业投资不规范现象不断发生。“ 一个时期以来,部分企业投资活动出现了一些问题,有的企业在负债率过高、超出企业财务承受能力的情况下,仍在盲目扩大投资规模;有的企业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投资

股票
房地产
等;有的企业进行非主业投资、境外投资、计划外追加项目和高风险领域投资活动,不按规定向国资委报告等”。

  事实上,自审计署、

银监会今年6月查出央企违规炒股、炒楼事件后,国资委就发动纪委、产权管理局、规划局、监事会、业绩考核局等部门的力量,对央企非主业投资行为进行了全面审查和考核。国资委此次下发通知再次重申,正是为防范此类事件发生而制定政策规范。

  国资委在通知中最后表示,为加强中央企业投资管理,对于违反投资管理有关规定的企业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企业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投资证券和房地产业的,国资委将对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造成重大资产损失的,将依法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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