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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先付款后发货”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1日 13:21 深圳商报

  深圳警方破获3000万特大系列合同诈骗案

  警惕“先付款后发货”陷阱

  【本报广州7月31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古国真通讯员夏晓露)省公安厅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省公安机关决定组织全省经侦部门在8月份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宣传月”活动。

  据悉,今年上半年,全省经侦部门共破获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2100多宗,抓获犯罪嫌疑人2300多名,挽回经济损失10多亿元。其中深圳警方破获的3000万特大系列合同诈骗案尤显突出。

  2004年11月2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经侦大队接刘×莲(女,47岁,深圳安×

半导体电子有限公司法人)等数十家事主报案称:深圳金×鑫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富×科技有限公司老板王×滨利用合同诈骗供货商的巨额货款后逃匿,造成供货商重大损失,涉案金额达3000余万元人民币。鉴于该案涉及供货商达100多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并存在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不稳定因素,该大队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专案组对此案开展侦查。

  初步调查发现,自2003年起,王×滨先后成立金×鑫公司和深圳沛×科技有限公司,并与供货商签订经济合同,以月结30天至120天不等的形式向供货商购买生产电话机的原材料,组装电话机销往全国各地。王×滨用低于成本价或与成本价持平的方法大量销售电话机,造成产品供不应求的局面。客户向其购买电话机须先付现金,才发货给客户,王×滨还要求客户将货款打入其指定的私人银行账户。

  专案组民警为了查明案情,对该案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通过综合运用各种侦查措施,先后辗转山东、安徽、广西、黑龙江等地开展追逃工作。于2007年5月查获犯罪嫌疑人王×滨有可能逃往吉林省长春市的线索。并基本确定犯罪嫌疑人王×滨应在长春市南关区一带活动。

  2007年6月7日上午11时,专案组民警在南关区万龙花园成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滨。经过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滨对其诈骗供货商巨额货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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