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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闽京CPI上涨水平最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1日 01:20 新京报
报告要点 2006年物价飞涨,但是福建和北京的居民可能感受得并不明显。据央行上海总部统计,去年福建和北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水平最低,分别为0.8%和0.9%。 2006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居民消费价格增长总体较为平缓,其中共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高于101.5的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山西、西藏、四川和重庆4个省市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最多,分别为2.0%、2.0%、2.3%和2.4%。福建和北京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水平最低,分别为0.8%和0.9%。 与上年同期相比,共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或持平,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回落幅度在1个百分点以上。 本报记者 苏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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