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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个别车种交易费相差近2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1日 00:20 东南快报

  《福建省二手车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了半个月,但在近日二手车交易的收费上,市场收取的服务费竟和新标准规定的收费相差近200元。

  近日,福州车主郭先生在紫阳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进行了一次颇有争议的交易。他以近2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款松花江牌普通客车。在这辆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中,明确标注其车辆外廓尺寸长度为3.721m。

  按照省物价局新出台的标准规定,客车车身长在4米以下,对应的

二手车交易服务费应为250元。而令郭先生不解的是,在市场办理相关手续时,紫阳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向他们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却高达440元,大大超出了即使上浮10%的金额275元。据悉,对于该车种,其他两大市场(海峡市场和亚太市场)也使用了同样的收费方式。

  对此,紫阳市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440元的服务费也是依照新标准收取的。他指出,郭先生所交易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上的“车辆类型”一栏明确标明为“小型普通客车”,而新标准中也已明确规定了各个市场有权对物价局所规定的价格再上调10%,小型客车及客货两用车所对应的收费标准是400元,上浮10%后自然就是440元。但是对于新标准中关于车身长度的规定为何不被列入收费参考的问题,该工作人员未做回答。

  对于市场方面的说法,郭先生表示无法接受。目前,已有车主和二手车经营户就此项有争议的收费投诉至省物价部门。

记者 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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