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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医疗器械今年起全由政府采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 15:25 南方都市报

  卫生部日前宣布,国内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今年起将全部由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评估、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将分为三级

  据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于德志介绍,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分中央、省和地市三级,以省级为主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任何医疗机构不得规避集中采购。

  其中《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品目中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以及乙类中的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由

卫生部统一负责组织。卫生部表示,卫生部已正式委托卫生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承担卫生部负责的甲类大型医用设备、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高值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工作。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中的乙类,以及除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类等以外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省级集中采购范围。其他医疗设备和耗材,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研究制定本地区省级和地市级集中采购目录。随着各地集中采购组织实施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对集中采购的品目和范围也将进行适当调整。

  12亿元支持乡镇卫生院

  卫生部还透露,今年我国将安排中央专项投资12亿元,用于支持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采购。今年支持装备的范围是,2004年和2005年两年中央已安排投资开展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招标采购设备品目涉及B超、心电图机、尿分析仪、呼吸机等。

  新政策会否对企业造成影响呢?迈瑞医疗质管总监李冬岑告诉记者,应该问题不大,因为现在大多数企业都已经在各地参与零星的招标了,只不过规模没有那么大。

  据了解,卫生部决定对医疗器械进行集中采购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那么,这个目标能不能实现呢?一家企业负责人认为“不好说”,因为如果不招标,就存在商业贿赂;如果招标,企业也要交上包括押金在内的一大笔费用,中标后还要再交一笔钱,这些费用都要计入成本,摊到患者头上。他认为,关键是要细化采购政策,规范招标机构。“如果只是肥肉从这个碗夹到那个碗里,就没意义了”。 本报记者 李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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