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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首批企业获原油经营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 02:3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谭丽雅 张艳)商务部昨天发布公告,分别赋予5家公司原油销售及仓储经营资格,这也是我国首批获得原油经营资格的企业。此举意味着,我国原油将能自由销售,民营企业油源卡脖子问题将逐步缓解。

  根据《原油市场管理办法》,此次商务部赋予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化国际石油公司、中艺华海进出口有限公司原油销售经营资格;赋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油仓储经营资格。

  同时,

商务部还批准赋予中艺华海进出口有限公司、辽宁方圆国家标准样品油有限公司、东明中油燃料石化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批发经营资格;赋予茂名市港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
成品油
仓储经营资格。此名单中有9家均为民营企业。

  值得一提的是,原油销售放开,标志着我国首次有了可以从事原油销售的企业。一直以来,我国原油均沿袭了计划经济体制,多由国家统一调配,尽管一些非四大石油巨头企业也拥有原油进出口资格,但进口原油后统一上缴中石油、中石化等。

  对此,中艺华海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出口部总裁孙潭介绍,之前进口原油后统一给中石化,而此后将有权力在国内销售,不排除销售给有炼化资质的其他企业,此举意味着我国原油来源将更加多元化。对此,多家民营企业表示,一直卡脖子的油源问题终于看到了曙光。

  商务部人士表示,11家企业获得成品油批发或仓储资质,标志着更多的、有实力的非公有制经济主体随着成品油批发市场的开放,进入了国内成品油流通领域,国内成品油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进一步形成。

  此外,在批准新进入企业的同时,商务部还根据企业申请注销了4家企业的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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