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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重罚能禁富人超生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4日 23:47 北京商报

  昨天,又一条以重罚遏制富人超生的消息从湖南省传来,不论是此前部分省市对富人、名人不同程度超生的经济处罚,还是此次湖南省欲成倍提高缴费标准以达到遏制目的,其方式无外乎借用经济杠杆之力达成预期效果。殊不知,对于富裕阶层来说,经济杠杆根本起不到约束作用。

  重罚,成为近年来各地向“超生贵族”宣战的主要手段和武器,但无法回避的现实尴尬是,这几年富人、名人超生的现象其实并没减少。究其原因,对于计划生育,我国一直过分依赖着经济罚款,从这些年实行的名目就可以看出,“超生罚款”、“超生子女费”、“计划外生育费”,以至于到目前的“社会抚养费”,仿佛只要罚款、只要重罚,部分居民超生的现象就能遏制。

  从一方面说,这种重罚确实产生了一定的效果,成为了阻挡部分“大款”超生的一道门槛;但这也仅仅是一部分,重罚也只能缩小超生人群的范围,始终无法杜绝这种现象。

  同样,这也给了公众另一方面理解,如果能依法足额缴纳所定费用,那么,执法部门就将没有理由阻挠富人超生。如此,此制度对于那些富裕阶层来说已经不是一种惩罚,而成为他们用钱换取超生特权的有效方式。

  再者,从实际操作的角度看,一直以来对于重罚的超生人群,政策中将其界定为“富人”、“名人”,在实际执行之前,就首先面临着一个如何认定高收入阶层的问题,何为富人?何为名人?标准是什么?又由谁去界定?当这些最基本的认定和最准确可操作的“门槛”还未定出时,一切重罚将无从谈起。

  既然计划生育是国策,这也就不单单针对富裕阶层而言,这也包括穷人生孩子的超生游击队,以及普普通通的各界人群。所以,笔者认为,切实解决超生问题,不应仅仅从遏制富裕阶层的政策出发,应跳出传统的经济杠杆方式,建立监管体系也好,加大超生成本也罢,制定一个统一、真正有效的国家政策。

 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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