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交强险呈保额增费率降之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 16:41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实习记者 武文静报道

  从今年7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都已经实现了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做法。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表示,交强险制度从初期的建立到逐步完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就其发展趋势而言,则将呈现保额越来越高,而费率越来越低的趋势。

  浮动机制挂钩交通事故

  目前,全国有上海、北京、浙江、江苏、辽宁、湖南、宁波等8个省市是通过信息交换平台实现浮动,其他地区实行费率浮动都是通过统一的交换软件和交换系统来进行操作。即只要告知保单号,通过系统就会自动完成信息查询和挂钩浮动的操作过程,而不是通过手工来操作。

  根据国务院2006年3月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规定,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制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经公开征求意见之后于今年6月28日正式出台。《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浮动机制。

  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7月19日在中国政府网就交强险费率浮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时表示,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交强险的一个重要配套制度,保监会正在积极配合财政部等部门进行相关办法的制定工作。

  与道路交通事故挂钩依据的主要信息来源是保险公司的交强险理赔数据,但由于各地车险信息交换平台建设的进度不一,《办法》规定,已经建立信息交换平台的地区,通过平台实现交强险费率浮动。未建立平台的地区,通过保险公司之间相互报盘、简易理赔共享查询系统等方式实现浮动。据之前测算得,实行挂钩浮动后,将有近90%的被保险车辆在续保交强险时可享受费率下浮优惠。

  郭左践表示,现阶段向下浮动的比例要大于向上浮动的比例,肯定会造成交强险保费规模的减少。但同时通过这种鼓励措施,可以促进交通事故发生率的降低和减少保险公司赔案数量。两个方面的影响都会出现。但最终不管公司经营结果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不影响费率上下浮动制度的实行,因为费率挂钩浮动是法律规定的。

  责任限额要与承受能力匹配

  面对网民提出的交强险6万元责任限额是否过低的问题,郭左践表示,责任限额一定要与这个国家、这个阶段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交通环境、人民交通安全意识、经济承受能力相匹配。可以说从趋势上来说,交强险这种制度将来从初期的建立到逐步完善有这样一个过程,将来的发展趋势是保额越来越高,而费率越来越低,这是往两极走的。从发展比较好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都证明了这一点,但这需要一个过程。同时他也注意到,最近有些提法,说保额提到10万、20万、100万。这里面就要考虑到综合因素。

  郭左践说,根据国务院2006年3月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用途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道路交通事故出现人伤,当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差额部分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二是机动车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发生事故后由救助基金对受害人垫付抢救和丧葬费用。三是机动车肇事后逃逸,对人伤也要由救助基金进行垫付费用。道路救助基金具有很强的公益性,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道路救助基金办法肯定会出来,我们希望越快出来越好。”他说。

  郭左践说,保额是与费率水平相匹配的,将保额提高到100万元、500万元也可以,但费率水平将是什么样,投保人目前能不能承受,与现阶段各方面条件和水平是不是衔接,这些都是需要综合考虑的很复杂的情况。所以,在对交强险制度进行完善的时候,保监会要坚持的一个工作原则就是“依法经营、科学决策、听取民意、符合国情”。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