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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山东] 垄断企业涨工资别超16%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3日 00:25 沈阳网-沈阳今报

  山东省政府日前发布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明确规定垄断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16%的基准线。

  记者从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06年山东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8114元,以此为基数,2007年山东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6%,上线(预警线)为24%,下线为8%。山东明确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均应围绕基准线安排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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