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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债务工程不能轻易用公款埋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 09:05 中国经济时报

  慕毅飞

  四川珙县法院大楼竣工使用已近4年,1200万元的总造价,欠银行贷款、职工集资款、材料款、工程款等共计1100余万元。迄今为止,法院职工近百万元的集资款分文未付,办案差旅费、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难以解决,有时候甚至连办公电费开支都很困难。为帮助该院早日还清债务,珙县政府已要求对该工程进行审计,核定债务后,定出分期还款计划,采用县上支持、争取上级拨款等办法,使问题早日得到解决(7月18日《新京报》)。

  法院不赚钱,建大楼的欠款,由政府埋单,似乎顺理成章。只是1200万元的总造价,建筑面积多达6000平方米的大楼,现在是“远远望去,宏伟气派”,但当时的资金缺口高达1100万元,等于空手套白狼,这样的项目,怎么就能立项?怎么就敢动建?债主怎么就敢投钱?而且其中还有职工的集资款,难道建设法院的大楼还能分红不成?要知道,并不是现在才知道会有巨额的资金缺口,会有难以偿还的债务。现在是生米煮成了熟饭,原木制成了大舟,可当时怎么就能一路绿灯?在所有类似债务工程的报道中,常会有最不该有的缺失:这样的工程,当时是怎么决策的?是谁拍板的?所有这些问号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的失误和猫腻?这不应该仅仅只是个建设资金不够的问题,但最后却总是弄得只剩了一个钱够不够的问题。

  其实,正因为钱的背后可以隐藏这么多的猫腻,更因为无论有多少猫腻,最后只剩下由谁埋单的问题,而且,还一次次地都拿纳税人的钱埋单。所以,不该决策的时候,就贸然决策了;不该拍板的时候,就有人拍板了;不该投钱的地方,也有人敢于投钱了。这几乎是一切债务工程的通病,但通病归通病,却丝毫也不影响这样的工程一批批地带病上马。这才是特别让人忧心的地方。

  该由政府埋单的债务工程,不妨照由政府埋单。但理要说明,责要分清,尤其是像这种1200万元的总造价,居然有1100万元的债务,还弄得“宏伟气派”,就不能不追究一点决策失误的责任。除了政治责任,如果还能追究一点经济的责任,让盲目决策者也能象征性地埋点单,知道一点肉痛,类似的豪华、奢侈的债务工程就不会层出不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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