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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屋顶暗藏“杀机” 两工人遭电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3日 09:59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陆一波 通讯员 金文斌)装修工人李新在维修屋顶时不幸触电,另一工人李松赶来查看,结果在同一地点触电。近日,经长宁区法院调解,李新、李松两人从违法搭建物主人等七个被告处获赔23.3万余元。

  2005年5月,定西路上一家单位因办公房天花板渗水,向当地物业公司报修。物业公司到现场查看后告知该单位:这一办公用房系单位自己搭建的违法建筑物,故不予维修。在单位的请求下,物业公司介绍一家平时有业务往来的装修公司来维修。

  6月5日6时许,

装修公司工人李新来到该单位维修。这间办公房是沿着老式公房的天井搭建而成的,李新要到达该房屋顶需从相邻天井攀爬上去。由于相邻天井上也均有不同类型的违法搭建,李新只能从最靠边的一家顺梯子爬上屋顶。

  查看完漏水屋顶情况后,李新从原路返回取工具。在一违法搭建处,为保持身体平衡,李新一手扶着搭建的栏杆,一手抓住公房边悬空的光缆线,不料因此触电摔下楼,被路人送往

医院抢救。

  次日早上,同一装修公司的工人李松再次到该单位维修。他像李新一样查看完漏水处后原路返回,同样需拉栏杆和光缆来保持平衡,结果当即触电倒地不省人事。所幸与李松一起上屋顶的工人大声呼救,闻声赶来的居民把李松送往医院。

  李新和李松经抢救虽无性命之忧,但都留下不同程度的后遗症,李松更是因右肾包膜下血肿而卧床数月。

  经调查,两人触电的原因是电线疏于维护、破损漏电及多处违法搭建物妨碍通行。为此,他俩将报修的单位、违法搭建栏杆的居民及建筑公司、电力公司、网络通信公司等12家相关单位和个人告进法院索赔。

  由于漏电原因一直无法确定,责任难以认定。经法院调解,报修单位、违法搭建栏杆的居民及建筑公司、电力公司、网络通信公司等直接相关的七个被告同意共同赔偿两名原告23.3万余元。(文中人名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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