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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新药审批门槛拉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 15:57 南方都市报

  新药审批门槛拉高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10月1日施行,老药改剂型需“有明显优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昨日公布了万众期待的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新药审批门槛大大提高。

  新修订侧重三方面

  昨日,SFDA举行发布会,称《办法》修订重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强了真实性核查,从制度上保证申报资料和样品的真实性,严查和打击药品研制和申报注册中的造假行为。比如强化生产现场检查、调整新药生产申请中技术审评和复核检验的程序设置。二是权力下放,将部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能,通过委托的形式明确给省局行使,此外药品注册实行主审集体负责制。三是提高审评审批标准,限制低水平重复。

  八千药品注册申请“作废”

  SFDA注册管理司司长张伟日前透露,自去年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开展1年多来,全国药企共撤回药品注册申请6441个,超过了药品注册申请总数的两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不符合技术审评要求的1437个注册申请不予批准注册;还注销了药品批准文号578个。

  此前我国一直存在严重的“一药多名”现象。根源就是药品注册把关不严,而物价部门也给了“新药”价格倾斜,造成“新药”定价奇高。今后,随着新《办法》出台,这种现象可望得到极大改善。比如规定,对已上市药品仅改变剂型的注册申请,就要求“采用新技术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且与原剂型比较有明显临床应用优势”。本报记者 李亦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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