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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省、市长要担出租车业稳定首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 15:29 中国产经新闻

  规范市场秩序

  本报记者 江平

  通讯员 建闻报道

  为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近日,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今年要进一步做好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继续抓好规范出租汽车管理专项治理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周密部署,抓好落实,确保行业和社会稳定。以保持出租汽车行业总体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为中心,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为重点,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专项治理工作要力争达到以下目标:确保出租汽车行业持续稳定发展;今年内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统一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法规建设,促进行业依法管理;逐步建立责任明确、反应灵敏、监管到位、规范有序的出租

汽车市场运营秩序。

  通知明确,今年出租汽车行业专题治理的主要任务是:继续落实出租汽车稳定工作省长、市长负责制,完善出租汽车管理协调机制,制定行业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畅通出租汽车司机合法合理诉求渠道,预防和妥善处理不稳定因素。各地区要力争在今年内理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解决一个地区内多头管理,责权不清,政出多门,政令不通等问题。继续做好清理各项收费,打击非法营运,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监管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法规建设,制定和落实出租汽车行业长治久安的管理机制和措施。坚决纠正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营私舞弊行为,进一步加大力度查处公务人员私养“

黑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完善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标准,加强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安全运营、遵纪守法等教育和培训,切实改善服务质量,努力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通知强调,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进一步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出租汽车行业清理整顿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出租汽车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今年下半年部际联席会议将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地区将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检查仍不合格者,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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