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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规定业主可购多个车位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2日 01:17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鲁勋通讯员方市兴 南京市日前规定,在小区商品房销售完之前,一套房只能购买一个车位;但商品房销售完毕后,如仍有车位销售的,需向全体业主公告销售,业主可以购买多个。 该市房管部门要求,开发企业在销售剩余车位前,应在小区主要入口处、停车库的入口处张贴公告,告知小区全体业主目前小区尚有多少个车位尚未售出,并向全体业主进行销售。这就意味着已购车位的业主同样可以购买车位,不受此前规定的限制。 据介绍,开发企业在公示一个月后方可敞开销售,以提醒未购车位的业主不要失去购车位的机会。开发企业还应向该市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将公示的内容、公示的时间、公示的地点及公示的照片上报,由房产部门进行抽查和监督,防止暗箱操作及损害业主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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