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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杉评论:特别国债会否特别发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 01:51 中华工商时报
有关15500亿特别国债如何发行及其可能产生怎样的流动性紧缩后果的疑问,给金融市场带来了诸多猜测,也使得资本市场充满不确定性。 市场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主要有三个,第一,国债发行方式如何选择,是在银行间市场对金融机构发行,还是直接对人民银行发行;第二,是一次性发行15500亿,还是分批发行;第三,以后是否继续发行此类的特别国债,以支持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向人民银行购买外汇。 现在可以确定的因素是,特别国债的年限将在10年以上,利率将按照市场情况来决定。这15500亿特别国债发行结束后,将产生怎样的紧缩后果,恐怕得取决于发行方式的选择。 有学者撰文指出,发行15500亿特别国债,相当于10次提高存款准备金比率,一旦发行成为现实,其对市场造成较大的流动性紧缩后果,因而,发行方式的选择至为重要。 从市场稳定看,财政部最好能够向人民银行定向发行,并采取分批次进行的方式。对于此方案,有分析认为不可行,其理由是《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从法律角度看,直接向央行发行特别国债可能性不大,而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将采取合法手段发行特别国债。 不过,按照市场化的方式,也可以通过技术上的操作,达到定向发行同样的效果。由于法律允许央行可以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央行可以使用间接办法,购买财政部发行的特别国债。比如,财政部直接向5大国有商业银行定向发行特别国债,发行结束后,即由央行对此笔国债进行收购,间接实现购买特别国债的目的,从而避免市场的波动。而期间发生的费用,可由财政部、央行和商业银行协商,对于可能的成本,财政部可以从未来的外汇投资收益中获得补偿,而央行损失,则可以从财政部获得补贴。 因此,从技术上看,财政部间接向央行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具有可操作性。 退一步讲,如果财政部选择在银行间市场直接发行特别国债,就一定会产生流动性紧缩的后果吗?市场上流动性是否偏紧或过剩,需要央行进行及时的判断。此次发行特别国债虽然可以起到紧缩流动性的效果,但主要目的还是为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提供组建所需的资本金,因而,央行不会坐视市场出现流动性过于紧缩的局面。而一旦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的情况,央行则可以同时采取回购央行票据进行对冲,或是降低存款准备金比率的手段来进行调节。在很多人的思维中,在分析流动性问题时,都将提高存款准备金比率看作是一成不变的,而忽略了央行可以反向操作准备金比率的可能性。所以从这点看,特别国债不会一定产生流动性偏紧的后果。其实,即使不发行特别国债,央行同样可以使用其他手段收缩流动性。 如果换一个角度分析就会发现,特别国债的发行,实际上是为替代央行票据提供了新的调控工具,其结果必然是特别国债与央行票据进行了对冲。 对于发行数量问题,无论是从财政部发债成本看,还是从外汇公司运作情况看,财政部肯定倾向于采取分批分次发行的方式。而从宏观管理角度看,分批发行则可以起到多次调控的效果。 对于特别国债会否年年发的问题,我认为,应该不会,理由是本次特别国债发行目的在于筹集国家外汇投资公司的资本金。对于此后的外汇储备经营方式,可以采用国家外汇公司直接向央行发行外汇基金的方式即可,而无须再发特别国债。如果央行在购买外汇基金后出现抑制流动性的需要,则可以继续发行央行票据,而所支出的成本,则由外汇基金的收益进行弥补。 在我看来,特别国债的发行,正如财政部所言,其将是一个中性的调控政策,市场无须过于担心。(6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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