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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赵县:38亩梨树园引出的地荒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 19:29 中国产经新闻

  

河北赵县:38亩梨树园引出的地荒问题

  图为被砍伐一空,荒芜了2年多的梨树园

  本报记者 徐广忠报道

  一个因经济纠纷被砍伐的38亩梨树园竟荒芜了2年多——发生在河北省赵县高村乡白沟驿村的这个事件让当地农民忧心忡忡。

  6月22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来到高村乡白沟驿村采访。现任村主任王聚华指着长满荒草的土地对记者说:“在2004年前这里都是50多年树龄的村集体梨树园,但自从被承包人多次砍伐后就一直荒在这里。”

  关于造成这块地荒芜的情况,高村乡党委、乡政府在2005年7月20日出具了一份调查报告。报告称,1999年白沟驿村进行低压线路整改时,由于线杆折断造成王瑞华右腿骨折,村委会除支付王瑞华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外,还一次性补偿王瑞华5万元。但当时由于村里没有钱,无法兑现。2001年11月村委会与王瑞华签定了种植村林场东边10行梨树(占地38亩)10年的合同。

  但是就在合同执行3年后,2004年冬季,王瑞华未经村委会同意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私自砍伐林场里的梨树。在受到阻止后,王瑞华便和村干部商量把树刨掉。由于当时种梨树的确不怎么赚钱,再加上王瑞华已卖掉了部分梨树,经支村两委研究,决定由王瑞华上交村委会1.8万元罚款,村委会才出面报请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待批准后王瑞华再刨树、卖树改良品种。

  但后来王瑞华没有交1.8万元罚款,村委会也就没有答应为他跑办采伐证。2005年2月,在派出所还在调查处理期间,王瑞华再次未经村委会同意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私自把剩余的梨树全部砍伐并卖掉。在王瑞华严重违法违约的情况下,经支村两委研究,2005年4月21日,村委会给王瑞华下达了终止合同书面通知书(由村干部苏焕林、王增辉送达),收回林场10行梨树地(38亩)归集体所有,重新发包,毁林责任由王瑞华承担。

  4月25日,村委会对这块地进行了重新发包,现在已被宋京训等7户承包。其后王瑞华对此表示出异议,并将白沟驿村委会和承包户王聚华等告上法庭。2006年6月19日,法院判定白沟驿村委会和王聚华、王青华所签定的承包合同书无效。

石家庄中院2006年10月10日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确认白沟驿村委会与王聚华、王青华所签定的该38亩土地承包合同书无效,白沟驿村委会与王瑞华签定的承包梨树合同继续履行,他人不得干涉。

  对于这样的判决,王聚华等村民认为,法院判决白沟驿村委会与王瑞华签定的承包梨树合同继续履行,由于标的物梨树已经被砍掉,继续履行承包梨树合同已不可能。赵县人民法院已经把土地作为标的物强制执行,但王瑞华也因种种原因至今未能继续耕种土地。

  就这样,一场民事纠纷致使白沟驿村的38亩土地处于荒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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