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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集体林权改革是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 05:45 中国新闻网

  

人民日报:集体林权改革是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

  河南省社旗县兴隆镇吕楼村村民张性安站自家的林地里,从怀中拿出一本崭新的林权证。中新社发 杨银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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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4日电今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在头版刊登评论员文章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拓展到林地,是中国农村的又一次伟大改革。

  文章写到,目前,以

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试点省区为先导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全国集体林区轰轰烈烈地展开。“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带来了中国农村生产力的又一次大解放。实践证明,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生态得到改善,农民得到实惠,顺应时代要求,顺乎农民意愿,符合农村发展实际,得到了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我们要下定决心,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文章提到,中国69%的面积是山区,山区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6%;全国现有耕地逾18亿亩,而林地则多达43亿亩,其中集体林地25亿亩。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要在保持林地集体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把林地的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交给农民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责有其利”建立责权利明晰的林业经营制度,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文章还提及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加快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等方面的好处。

  文章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做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关键是人定心。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谋划;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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