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劳动合同法:让步可理解关键是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3日 02:17 中华工商时报

  6月30日下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历经4次审议、与每位劳动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终获通过。该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合同法》草案一审稿对立法宗旨的表述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表决通过时被确定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变化显示出立法机关回应各种不同意见所采取的平衡之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位官员坦承,草案在修改过程中的确考虑到了用人单位的权益,并作出一定让步。“不过,让步是有限度的。”

  为在“保护弱势群体”和“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之间寻求一个合适而合理的平衡,《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权益作出有限让步,相信可以得到公众的理解和认可。

  但在笔者看来,对一部“1个月收到意见19万余条”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备受公众关注的法律而言,它对用人单位权益作出的有限让步,必定在公众可接受的范围内。笔者认为,该部法律通过的意义,不在于具体的“让步”本身及其让步的多少,而在于它能够在现实施行中能够起到如何程度的作用。

  对劳动者而言,动用法律武器来维权,一般都是到了“山穷水尽”“不得以而为之”的地步。对绝大部分的劳动者而言,动用法律维权的下一步“结果”是:要么,你得到了你应得到的利益,离开;要么,你既没有得到应有的利益,还是离开。

  通常认为,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法律层面的权益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淡薄,是造成劳动者成为弱势群体、正常合法权益屡屡受到伤害的关键原因所在。乐观看,《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撑起了劳动者的腰杆,为他们提供了一面保护自身权益、维权的法律“金盾”。而在笔者看来,保证《劳动合同法》切实施行,仅仅通过各样的教育手段提升劳动者的法律层面的权益意识和维权意识是不够的,或者说不是最紧迫的问题。最紧迫的问题是,劳动者如何在法律法规的保护下,让他们在面对用人单位的不正当劳动要求的情况下,主动而勇敢地说“不”,让说“不”常态化和正常化。

  众所周知,对相当多数的劳动者而言,他们面对用人单位时,权益受到损害通常通过两种方式表现。一是因为就业的压力,被迫签下不平等的劳动合同,或者根本不被给予签订合同权利,致使在维权时也是“哑巴吃黄连”;二是在工作时,面对生活的压力,他们在用人单位不给予或者减少节假日、超时劳动、无保险、无偿加班等的不正当劳动要求和条件给予下,即便知道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为不被“穿小鞋”甚至是被开除,只有忍气吞声去接受这些非正当的苛刻的劳动要求。

  所以笔者认为,《劳动合同法》终获通过,仅仅是第一步。如何切实地使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保护,还要看包括《劳动合同法》在内的法律法规如何施行。

  (3G3)记者:   -李记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频道精选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