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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称新董事长“不合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 14:19 中国产经新闻
范易谋急催公章上交 本报记者 严娟娟报道 达能与娃哈哈纠纷又有新回合。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6月26日、27日获悉,娃哈哈方面公布了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6月25日以合资公司董事长的名义,给娃哈哈各家公司的总经理及董事发函的内容,并在其随后的声明中称范易谋身兼正副董事长“既滑稽可笑又非法”。范易谋则在函中再次催促各合资公司总经理移交公章、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原件等。 达能急催“公章” 据了解,6月25日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以自任杭州娃哈哈保健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速冻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杭州百立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永盛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非常可乐饮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杭州娃哈哈乐维食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的名义给各家公司的总经理及董事发出商业信函,其中称,“我想再次明确的是,上述移交手续是合资公司董事长替换时正常的法定程序的一部分。作为合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新董事长有权并且也有义务掌控合资公司公章和营业执照等公司重要证照及其使用和管理的权利。” 记者关注到,早在6月21日未取得实质性结果的董事会决议中,就有把“公章、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原件等移交给董事长”这一项。 针对此,娃哈哈方面在6月26日的声明中表示,找遍所有合同、章程的条款,始终找不到“要求将合资公司的公章、营业执照及批准证书原件等立即移交给合资公司董事长”的程序。 娃哈哈不承认新董事长 6月26日,娃哈哈方面在给《中国产经新闻》记者传来的声明中称,由于范易谋目前是副董事长,因此按以后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在各方董事中选举产生,其中一方为中方委派的董事,另一方丙方的董事(达能方),按此要求,董事长应从中方董事产生,“而范易谋身兼正副董事长是否既滑稽可笑又非法?”,并认为,在外方持有51%股权、中方持有49%股权的各合资公司里,外方委派的董事同时担任董事长职务和副董事长职务,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各合资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以范易谋主持的6月20日和21日的“董事会会议”上“选举”自己担任各合资公司的新任董事长的“董事会决议”依法应当是无效的。 6月27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获悉,受各合资公司的中方股东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方”)的委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和金杜律师事务所提出异议称,“外方召集的‘董事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不符合各合资公司章程规定。”,并认为,“如果外方委派的董事担任了各合资公司的副董事长,该副董事长不得同时担任各合资公司的董事长。” 截至6月27日,达能方面还未对此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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