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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三大难题制约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 08:44 中国经济时报

  准入门槛仍高、政策执行不力、垄断企业排挤

  实习生胡亮

  “《中小企业促进法》已出台五年,但其配套法规体系还待进一步完善。除《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已经国务院同意实施外,法律规定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尚未出台。”日前,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会长李子彬在纪念《中小企业促进法》颁布五周年高峰论坛上如是表示。

  中小企业产值已占GDP的58%

  据了解,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总数已达到4200多万户,其中,在各地工商部门注册的中小企业430多万户。中小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贡献进一步增长,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上缴税收占50.2%。中小企业缓解就业压力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仅2006年,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新增900多万个工作岗位,占新增就业岗位的3/4以上。中小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的出口额已占到全国出口额的68%,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的新生力量。

  “中小企业促进法的颁布和实施,标志着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大步走向法制化轨道,五年来极大地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江平在论坛上说。

  李子彬表示,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的五年,也是我国完善中小企业生存法制环境的五年。五年的时间,各地政府为了配合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实施制定了相应的规章、条例,同时也在政策上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五年是中小企业历史上最好成绩的发展时期,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也处于最宽松的时期,但制约其发展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依然存在,不容忽视。

  中小企业面临三方面不公平

  据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2006-2007全球商业环境报告》显示:2006年,中国的综合商业环境排名居第93位,比2005年提升了15位,但在175个经济体中仍属中等偏下水平。其中“开办企业”居第128位,“获得信贷”第101位,“投资者保护”第83位,“缴纳税款”第168位。这些评价结果说明我国中小企业的市场环境仍须加大力度进行改善。

  李子彬介绍,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行业准入总体进展比较缓慢。在邮政、通信、广电、电力、政府采购、医疗、保险和金融等领域,中小企业等民营经济的进入遇到大量的“玻璃门”现象。比较突出的是以资本实力、技术水平和从业资历等各种理由抬高中小企业的准入门槛。二是一些配套政策在执行中遭遇阻力,一些部门受传统的观念影响与习惯制约,在实际管理上对中小企业仍抱以不太信任的态度。三是部分垄断企业出于维护自身利益需要,通过长期维持垄断高价、影响政府部门抬高行业准入门槛等手段,排挤中小企业等民营企业进入。

  “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经济需要公平的市场秩序。”李子彬强调,积极推进“非公经济36条”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不能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有关方面还需做大量的工作。

  加快法律和政策体系建设

  与会专家表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经验证明,中小企业的重要作用是大企业无法替代的。经济越发达的国家,越普遍重视中小企业的作用,这方面的法律也越完善。

  李子彬说,截至今年5月,全国只有9个省区市出台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这样的法制建设情况是不能适应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比起美国等中小企业相对发达的国家,我们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

  “要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和政策的配套与实施,未来一两年内,要在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办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小企业信用平台的制定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副司长王黎明指出,要加快出台其他的配套政策,各省市要出台相关的配套办法和具体实施意见。

  “截至去年年底,我国累计取消94888项面向企业的不合理收费,涉及金额约2800亿元。”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主任陈燕海在会上表示,除国务院特许的电力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以外,我国取消了各地违纪开列的560项电费加价项目,使企业年电费负担下降450亿元。陈燕海说,国务院减负办已经组织开展了《企业负担监督检查条例》的立法研究,争取列入明年国务院的立法工作计划。

  李子彬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快相关法规的制定速度,力争用几年时间建立起更加完备的中小企业法律法规体系与政策服务体系,使中小企业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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