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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节约能源法》(修订) 重在可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30日 09:06 中国经营报

  “节能说到底是个经济问题,从行政手段为主转向强化经济手段,运用财税、价格、信贷、政府采购等政策鼓励和引导做出方向性规定,节能法才能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齐建国强调。

  齐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6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京开幕,齐建国参与了《节约能源法》和《循环经济法》的审议讨论。

  再加降耗力度

  2006年8月,十届人大二十三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就指出:“有关单位要加快节约能源法修订草案的起草进度,尽早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老《节约能源法》自1998年元旦实施以来,因我国经济高速增长,高消耗高污染“双高”严重,煤炭、石油供给压力大,已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基于国家环境安全和能源安全考虑,国务院根据“十一五”规划制定了节能降耗20%的指标。但2006年单位GDP能耗仅下降1.2%,未能完成预期4%目标;2007年来,高耗能行业再度抬头,节能形势愈发严峻。

  “节能法修订草案由原先的6章50条充实为7章85条,增设了有关建筑、交通运输和政府机构节能管理的内容。尤其是根据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的国情,重点补充了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的内容。”齐建国说。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介绍称,为了配合节能法的修订工作,目前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制定或修订有关十余项配套制度和标准,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实施办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50多项有关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能效标准。

  傅志寰表示,这些配套制度、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大大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

  “通过财税和经济手段,修订后的节能法将成为一部规范节能工作的强势法规,成为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结构转变的促进法。”齐建国强调说。

  改变高耗能路径

  对于未来如何根据《节能法》改变我国当前高耗能状况的途径,齐建国认为主要有三条。第一条是技术节能的路径,通过产业技术体系关小上大,发挥资源的规模效益。

  第二条路径,是通过压缩高耗能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第三产业。

  至于“开源”寻找替代能源的第三条路径,齐建国认为,玉米等生物质制酒精的可再生能源意义不大,因为我国粮食产量有限,涉及能源的成本问题;农村使用沼气,对于改变国内每年30亿吨的煤炭消耗现状,成效甚微。新能源方面,我国的风能不多,水能已基本上开发得差不多,因此国家近来重提了发展核能的战略。远景来看,氢能、太阳能等因为价格问题,在当前紧迫的节能中无法成为主流。

  “创新非常重要。我国建筑节能的法规其实十分完善,建设部官员就曾告诉我,用新型环保材料,能耗当然会降低,但

开发商成本上升,最终仍然会转嫁到老百姓身上。同时,相关法规的检查难度很大、
执行力
度却很小。”齐建国举例称,他手头正在为唐山制定的一项规划方案中,通过允许“小钢铁”入股投资“大钢厂”,让“小钢铁”的利益得到一定保证,才能充分调动他们的节能积极性,减小节能技改的推行阻力。

中国经营报记者: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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