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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支票6月25日起全国通用 异地使用上限为5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 07:2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蔡琳璐)昨日,央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在汉开通。这意味着,湖北的企事业单位、居民个人签发的支票,结束了只能“同城使用”的历史,实现全国通用。

  过去,我国支票基本上只能在同城使用,跨区域经济往来时只能选择汇兑、银行汇票、商业汇票甚至现金等支付方式。

  如今开通的央行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就是运用影像技术将实物支票转换为电子信息,通过计算机及网络传递至付款人开户银行的业务处理系统,再由付款人开户银行审核付款。

  人行武汉分行有关人士介绍,昨日开始,全省所有可办对公业务的银行网点,均可通过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实现支票全国通用。对于湖北省内任一出票人不仅可以签发支票给任何地区的收款人,也可以接受来自国内任何地区的支票。为防范支付风险,目前异地使用支票的金额上限为50万元。

  【资料链接】

  支票:指存款人签发的、委托其开户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按是否支付现金可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按是否记载收款人可分为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按支付期限可分为即期支票和定期支票。另外,还有保付支票、旅游支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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