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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地方用地超标将追究责任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 00:55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梁文汇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昨日在题为“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纪念第十七个全国‘土地日’”的讲话中表示,国土部要集中查处一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特别是对违反土地规划、突破年度计划、侵害农民利益的重大案件,要加强督办,严肃查处。将对年度实际新增建设用地超出计划指标的地方,追究责任。 徐绍史还表示,凡国家规定的禁止类项目,一律禁止供地。严格实施调整后的城市建设用地审批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中的“搭车用地”。对城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方案要严格审查把关。 他再次强调,要全面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全国统一制订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保护耕地,凡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不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的,一律不予报批征地。 严格实施国家土地督察制度,全面加强土地督察工作,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区要责令限期整改,并落实问责制。要集中查处一批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特别是对违反土地规划、突破年度计划、侵害农民利益的重大案件,要加强督办,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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