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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竞拍“法人股”并非“有利无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 12:29 新闻晚报

  6月18日,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举行了“法人股”专场拍卖会,拍卖标的为50万股的“海南高速”。据股权拍卖部沈经理介绍,该标的以起拍价4.91元/股成交,加上拍卖佣金手续费等,仍然比流通市场的6.2元挂牌价要低1.04元/股。

  2000年下半年开始,“法人股”市场开始火爆,每场拍卖会均有几百人参加,称得上场场爆满。2001年10月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协议转让活动的通知》,通知规定,未按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关业务规则进行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协议转让,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一律不予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这一通知实际上意味着“法人股”市场只能通过司法委托进行拍卖,加上“代持”有风险,“法人股”拍卖市场开始沉寂。虽然之后有专家预言法人股要“全流通”,势必带来更大利好,但由于司法委托有限,且委托拍卖标的均较大,对投资者的资金要求更高,因此投资者中多为机构参与。

  近期,“法人股”市场再度活跃,主要缘于投资者争赶“法人股”全流通前的末班车。虽然由于司法机关对委托拍卖的法人股有“三次拍卖”的要求,起拍价大多定得较高,但由于成交价还是低于流通市场,即使有限制流通期,但全流通后即可变现的优势,仍令投资者趋之若鹜。

  今年以来,

股票市场经历三次急转直下的调整,股民心理波动较大。加上目前拍卖的法人股仍有长短不一的限制流通期,因此,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拍卖部沈经理认为,和股票流通市场一样,在“法人股”投资高收益的背后,也存在着不小的风险。可以说,限制流通期越长,投资法人股的风险越大。

  如此看来,“法人股”投资成本不低,加上受二级市场的波动及限制流通期影响,投资“法人股”并非“有利无险”。因此,提醒投资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田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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