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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砖窑”案渎职者也该严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2日 01:06 北京商报
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彻底查清、严肃处理山西“黑砖窑”事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和黑恶势力,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严肃查处有关工作人员的腐败和失职渎职问题。 山西“黑砖窑”不仅存在严重非法用工问题,而且存在罪恶势力拐骗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雇佣童工、故意伤害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面对令人发指的事实,那些人性泯灭的黑窑主、包工头固然可恨,而当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麻木不仁、失职渎职乃至腐败,同样令人震惊。对于黑砖厂,当地县镇两级有十多个部门都在管,但是,一些部门的“执法”就是来收罚款,罚完款就万事大吉。像曹生村王兵兵的黑砖厂,距镇政府仅两公里,却在镇政府眼皮底下开了4年之久。 就在此事曝光不久,村里的处理方式更加令人惊愕:这些遭受一年多非人待遇的黑窑工,竟被每人打发200元路费,送到当地火车站和汽车站,不知去向。 这些事实说明,一些基层部门对公民保护的失职,对群众利益的冷漠,对违法犯罪的迟钝,对公平正义的麻木,对公共职责的推诿,已经到了令人难以容忍的程度。在本位利益驱动下,他们对凡是于自己有利的事情,变本加厉抢着干;凡是对自己无利的事情,则消极退避、拒不作为,而置法律尊严于不顾,置群众生命安全于不顾,置自己肩负的法定职责于不顾。 人们希望,在查处“黑砖窑”事件过程中,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在严惩罪恶势力的同时,顺藤摸瓜,一查到底,对那些对违法犯罪行为装聋作哑、失职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充当黑窑主“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在查清事实后依照党纪政纪国法严厉惩处,追究其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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