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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比提示风险更重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 07:54 南海网-海南日报
建设部18日发布了购买新建商品房五大风险提示,其中有些风险,老百姓比较容易防范,有些则非专业人士难辨真伪,还需各级职能部门勤快一些,帮助广大消费者化解风险。 人们注意到,建设部此次发出风险提示时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中特别是购买新建商品房过程中,开发商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这种情况下,主管部门作一些消费提示是必要的。 但是,买房子不像买菜买衣服那么简单,有些风险是开发商处心积虑设置的,大多数买房人并没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要想防范相当困难。比如建设部风险提示中的建设手续这一项,就涉及开发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相关资料,大多数买房人即便查看了,恐怕也弄不清真假。相反,对于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来说,弄清其中真伪就简单多了。 买房存在风险,说明监管缺位现象在房地产市场上还比较普遍。记者一位朋友日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子交付时,开发商居然连备案登记和竣工验收合格证都没有。朋友找到相关部门投诉,得到的回答是:业主们应当催促开发商尽快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朋友当时就纳闷:既然政府已经知道开发商违规了,为什么还不主动出击予以查处? 其实,一个城市一年内开盘销售的新建商品房不过几十处,依各职能部门的人力,要监督检查一遍,不说轻而易举,也是完全能够做到的。勤于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通过媒体公布查处结果,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这才是政府职能部门最应做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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