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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成都建加油站注册资本至少5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05:5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经营成品油不仅要有资金实力,还得符合布点设置的要求。记者昨日获悉,《四川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于近日发布并开始实施。作为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的配套措施,该细则对四川成品油经营企业提出更严格要求。

  两大硬性指标没动

  按照商务部制定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注册资本分别不低于3000万和1000万元,企业自身所有或控股油库库容不低于1万立方米。

  四川省经济委相关负责人称,这两个标准较过去均有了很大的提高。据称,先前的行政法规对成品油批发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只有500万元,库容要求只有4000立方米。新出台的《四川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这两个指标也没有大的改动。四川省经济委称,这两个指标是国家的硬性规定,任何地方和任何企业都不得低于这两标准。

  建

加油站有注资和布点要求

  而要在四川投资建设加油站的企业却要面临更多的要求。区别于商务部的规定,新出台的四川地方法规增加了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的设立条件。

  按规定,要新建加油站必须要具有长期、稳定的成品油供应渠道,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的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成品油供应协议。在注册资本上,要在成都地区和

高速公路沿线建加油站的企业原则上不少于500万元;地市级城市、国道和省道不少于200万元;县城和县乡道不少于100万元。另外,除甘孜、阿坝和凉山三州外,全省其他地区不再新批只销售
柴油
的加油点。

  在加油站的设置和距离方面,新规定要求国道、省道上每百公里内加油站不得超过6对,高速公路不得超过2对,县道不超过8对,城区加油站服务半径不得少于0.9公里。农村加油网点设置必须距国道、省道3公里以上,且原则上每个乡镇不超过1座加油站。

  管理部门鼓励新资本进入

  相关负责人称,新的地方法规出台后,管理部门对成品油市场的监察力度还会加大。对于已经取得成品油经营批准书但尚不符合新规要求的企业,将责令其整改完善。成品油批发和仓储企业应于新规实施之日起18个月内、零售企业应于6个月内进行整改。对于期满仍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行政许可机关将撤销或注销其经营牌照。

  目前,四川有86家成品油企业被勒令整改,据了解,被勒令整改的这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主要原因是注册资本和库容容量不达标。由于本次整改涉及的企业数量多、牵涉面广,相关负责人认为,实力薄弱的企业,特别是资金实力有限的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完成实力扩充,同时也鼓励新的资本进入成品油流通和零售领域。本报记者 秦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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