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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ATM效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 01:50 北京晨报

  李隽琼

  无论是私家车主,还是专职司机,从下个月开始,北京的司机们将不得不把自己培养成一个全能的驾驶者。

  7月1日起,北京市将试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办法。如果是剐蹭、追尾等轻微事故,驾驶者必须快速撤离现场。如果因为没有及时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司机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在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下,开车将是颇具“技术含量”的活儿。比如,司机要像交警那样能够分辨出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43种情形;需要分清车辆“连环撞”中的各方责任;甚至还要学会在黑夜里手持电筒,穿上反光背心,拿石笔或粉笔在事故车辆的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标划“Т”形线……

  这意味着,当驾驶者不幸遭遇

交通事故,他除了冷静和沉着之外,还必须要具备交管人员处理事故的水准。这就如同为了购买到安全食品,消费者不仅能够辨别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有时还恨不得像质检人员一样能够慧眼识别出某些化学成分是否超标。

  当然,成为全能型司机不是坏事,所谓技多不压身。况且“明说山有虎”的做法,可以给驾驶者以足够的警示——谨慎开车,避免事故,如果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办法可以充分发挥法力,善莫大焉。

  但如果新规成为执法者“不作为”的理由,恐怕道路只会一时畅通而长久“添堵”。

  记得当初银行为了提高服务效率,都在各网点营业厅外设置了ATM机。但后来我们却发现,因为银行强行规定一定数额之下必须要在ATM机取款,造成营业厅里空荡荡,而ATM机前却排起了长龙。

  但愿,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新办法可以实现“ATM机式”的初衷,而全能型司机并不是给“惰政”筑出一张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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