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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建议:改变不合时宜的用工观念和用工标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 11:0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4日电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站最近刊登的一份分析报告中建议,要指导企业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改善劳动条件,改变不合时宜的用工观念和用工标准。 劳动保障部在今年年初组织开展了“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业情况调查”和“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并结合全国120个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的职业供求信息,对目前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进行了研究分析。 报告认为,“十一五”期间,我国就业供大于求的总量性矛盾继续存在,其中需求呈稳中有升;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明显加大,劳动者素质技能不适应问题更加突出;就业难和“招工难”的矛盾在不同地区出现,虽属局部现象,但短期内难以消除。 针对就业总量矛盾,还是要在坚持发展经济中广开就业门路,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岗位;针对结构性矛盾,要通过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并促进产业有序转移;对局部地区的就业难和“招工难”问题,要进行分类指导,采取针对性措施缓解,并在畅通信息,完善服务上下功夫。 报告中建议,进一步落实政策,创造更好的就业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就业。要加强对农民工就业权益的维护力度,妥善解决拖欠工资、工伤、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问题,增强已在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就业的稳定性。要指导企业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改善劳动条件,改变不合时宜的用工观念和用工标准。要采取措施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加强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形成创业促就业的良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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