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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拟在港发30 亿人民币债券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 22:24 北京商报
今天,中行将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对赴港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债券的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前,国家开发银行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成为在香港发行的第一只人民币债券的境内金融机构。 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相关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如果条件符合,经批准可以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据了解,内地金融机构对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都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业界专家称,这个办法的施行将对上市银行产生重要而积极的影响。 据了解,根据中行控股股东汇金公司向董事会提出的建议,中国银行将在香港发行期限不超过3年、规模不超过3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此外,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等都已经提交了赴港发债的申请,并有望于近期获得央行批准。 另据记者了解,目前有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计划的一些国内银行的再融资也进行得风风火火。民生银行定向增发获银监会批准,同意公司股东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及中国泛海控股集团分别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1.1亿元及1亿元;浦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的次级债券和不超过150亿元的金融债券。华夏银行也在今年年初的时候发行了总额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的混合资本债券。 今天,中行在股东大会上还将审议选举本公司董事、监事的提案(普通决议案);中行还将以普通决议案形式重新选举张景华、洪志华和黄海波为非执行董事,选举蔡浩仪、林永泽和王刚为非执行董事,重新选举刘自强、王学强和刘万明为股东代表监事。 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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