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7月1日起新车船税缴纳上限提高一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2日 08:46 红网

  

7月1日起新车船税缴纳上限提高一倍

  7月1日起,延续近21年的车船使用税将停止征收,取而代之的是随交强险一同缴纳的新车船税。国新供图

  据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记者 王宇 李延霞)延续近21年的车船使用税停止征收,取而代之的是将于7月1日起随交强险一同缴纳的新车船税,缴纳税额上限将平均提高一倍左右。

  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依法应当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其种类,按照规定的计税单位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11日表示,根据我国目前车船拥有、使用和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国务院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进行了合并修订,新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对各类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人统一征收车船税,新的车船税将随交强险一同征缴。

  这位负责人指出,新的车船税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改变:一是将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合并为“车船税”,统一了各类企业的车船税制;二是将其由财产与行为税改为财产税;三是提高了税额标准。根据《条例》,将原车船使用税税额幅度上限提高1倍左右,各地结合本地情况有所不同;四是调整了减免税范围。国家机关等财政拨付经费单位的车船将不再规定免税。同时,自行车等非

机动车、拖拉机、养殖渔船等车船增列为免税车船。

  新闻链接

  新车牌号可以5选1

  交管部门7月1日起推出10项便民新举措,机动车报废后可申请保留原车牌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记者张景勇)从7月1日起,老百姓可以享受到交通管理方面的更多便利: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由2个号码选1个增加为5个号码选1个;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对出具机动车合法有效证明、凭证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考试合格的,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2个工作日。

  记者11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公安部交管局制定下发了7月1日起实施的包括上述措施在内的10项措施。这些措施还包括:在交警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单位设值日警官,受理群众咨询、投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督办信访事项;在采取临时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的路段和分流路口,设立指路标志,告知群众限制的原因、时间和绕行路线;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询案件侦办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向受害人及其亲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在车辆管理所及有条件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有条件的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设立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窗口,群众可以就近接受交通违法处理或者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或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未换领、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车辆管理所向社会公告,提醒机动车所有人或机动车驾驶人及时办理;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不能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延期;在机动车驾驶证副页打印下一次换领驾驶证或者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时间等提示语。

稿源:长沙晚报 作者:王宇 李延霞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