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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投票表决拆迁与否行不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0日 23:04 北京商报

  决定酒仙桥地区危改工程的投票,9日深夜统计出了结果,仅仅44.78%的居民同意按开发商提出的意见进行危改。这个号称北京规模最大的危旧房改造项目,能否进行依旧未知。

  其实这个结果是可以预料到的,因为,以投票的方式决定酒仙桥地区拆迁,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上都行不通。投票决定的办法,实际上是少数服从多数。但是投票表决的运用范围是有限的,应该是适用在那些结果对自己都不会造成损失的事情上,比如选举官员,如果最终中选的人不是投票人支持的,但候选人一般不会成为选举人的敌人,而且候选人还要积极治理社会。

  如果酒仙桥地区的

房屋产权都归集体,投票决定也许是好办法。但是,5473户居民组成结构复杂,一部分房屋属于私产。就在投票当日,酒仙桥十街坊的部分居民拒绝投票,理由是,他们认为自己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通过这样的投票方式决定拆迁与否不合理。

  酒仙桥十街坊拥有房屋产权的居民,大多是退休的老职工,这些房子都是他们的私产。他们认为,如果多数人同意,他们就必须搬走,这样他们的私有财产将受到侵犯。通过这样的投票方式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是不合理的。

  10月即将施行的《物权法》明确规定,公共财产和私有财产受到平等保护。“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拆迁涉及到酒仙桥居民的私有财产,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并不适合投票决定的方式。拆迁需要由组织危改的政府或获得开发权的

开发商,与所涉及的民众逐个协商、谈判,以确定合理的拆迁协议。这样,也许能得到各家满意的结果。

 谢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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