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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公务员兼职行业协会禁令难治本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 23:24 北京商报

  昨天,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的行业协会大多下属于相关政府部门,协会的领导往往也都是拥有政府背景的前任领导或是现任领导,这致使中国的行业协会一直是半政府性质。

  最近,卫生部下属的牙防组被取消,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在大快人心的同时,我们不经要再次思考类似牙防组这样的协会中国还有多少?协会应该是去协助有关政府部门的工作,而不是运用协会的政府背景去赚钱或是为领导创造政绩。

  人们常用“人走茶凉”来形容官场的规则,无论原来在政府里是多大的官,人离开职位后,那曾经的风光就会消失。为了在离职退休后还能有部分实权,这些退下来的领导或是即将退休的领导往往会选择在他们原单位的相关行业协会去任职。这样的“发挥余热”中势必会让这些曾经的领导运用自己原来政府官员的背景和人脉关系来进行协会事务的处理,在这样的领导带领下的行业协会依然政府气息浓烈。且这造成了行业协会的权力和权限很难控制,试想现任的官员都是协会领导曾经的下属或同事,这样的关系又如何管理呢?

  在如今的环境下,让多年依赖于政府的协会去摆脱他们的政府背景,短时间内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在中国,协会辅助政府机构去处理部分事务也是必须的。因此协会拥有部分政府背景的官员对于工作的进行也是有推动力的,毕竟没有人比他们更了解他们曾经工作多年的机构。但既然协会也是一种政府行为的话,协会也应该同政府性质一样是服务性的,他们的收费和资金来源必须公开公正,并受到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仅仅限制现职

公务员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并不能治本。

 朱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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