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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华公:节能减排要从服务企业下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 10:54 中国产经新闻
文/本报评论员 周华公 近期,国务院和相关部委就节能减排下达了一些包含指标性的文件。这对于中国减排防污是一件大好事,但笔者认为,中国减排防污的工作还要做深做细才能做透,否则,政策再多,如果缺乏让企业能够实施的具体办法,恐怕效果就要大打折扣。 只要看看近期的新闻就知道,许多企业不是不知道节能减排防治污染的必要性,可是为什么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呢?就是这些企业在节能减排防治污染上还缺乏明确的细致的办法,这个办法既能保证企业还能正常运转,又能保障节能防污取得实在的效果。否则,政府有关部门单纯地强调各项指标,那么,企业在没有具体有效的办法来达到这些指标的时候,难道让企业真的关闭?可真的关闭了这些企业,地方政府就缺乏财政来源,缺乏经济发展的动力,这就难怪乎在节能减排防治污染上出现地方政府不敢打压污染大户甚至保护污染大户的倾向。 因此,宏观的政策需要具体的措施来实施。而且这些措施不是单纯的罚款关闭等消极的措施,而是服务上帮助企业解决节能减排防治污染的具体办法。 但当前的一些政府部门包括地方政府的职能部门却缺乏这样的思路。这跟他们工作缺乏主观能动性有关。既然上级政府部门下达了节能减排防治污染的指标,他们就被动地接受,然后不加考虑,不做任何细化工作地去向更下级的部门或企业传达。这样一来,宏观的政策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从这个手传到那个手,除了粘些汗渍之外,就没有任何新的内容,没有任何可供执行部门和企业能够具体执行的办法。那么,这样的措施最终到了企业之手,企业要耗费资金和人力去想办法执行,自然就会因怕损失利润而不了了之了。 所以,在这里,必须强调的是,所有的政府部门在政策制定之时就应当同时考虑到政策的可执行性,而这个可执行性就要求参与政策出台和执行的所有部门甚至包括企业在内的人一起做调查研究,从服务于经济发展服务于企业发展的角度,一起拿出具体的办法,比如国家同时推出科研基金帮助企业引进或研发节能防污的技术。否则,不考虑可执行性的各项政策难免带有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痕迹,也就自然难以执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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