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农业部:七措施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 10:44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史晨生报道

  农业部日前召开会议,部署全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防控方针,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重点抓紧、抓实、抓好。

  农业部强调,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好疫苗生产和供应工作。目前国内12家疫苗生产企业要抓紧安排新型疫苗生产。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要向企业派出监督员驻厂监督,与企业共同组织好疫苗生产和质量检验。根据目前各企业生产安排情况,要确保疫苗尽快投入使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要进一步明确各自任务、密切配合,加强疫苗质量监管,确保疫苗质量。

  二是做好重点地区免疫工作。免疫是控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有效措施。已发生疫情和分离到病毒地区要做好猪蓝耳病免疫工作,尽快建立起有效免疫屏障。在新型疫苗供应尚不能完全满足情况下,各地要把种猪和母猪作为免疫重点,有效保护养猪业生产能力。

  三是加强养殖场综合防控工作。各地要指导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建立免疫、卫生消毒、病死畜禽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规范养殖行为,提高防控水平。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要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收购畜禽及产品等闲杂人员进入。对散养生猪,要加强高温季节防暑降温和消毒灭源工作。

  四是加强检疫监管。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强化生猪调运、交易和屠宰等环节的执法监督工作,强化免疫标志管理。严格对病死猪采取“四不一处理”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运输、加工、经营病死猪及其产品,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坚决防止疫情跨区域扩散蔓延。

  五是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工作。进一步严格疫情报告制度,要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纳入疫情快报范围。一旦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要加快诊断工作及时确诊。各地要组织好猪蓝耳病变异病毒集中监测,6月底前务必完成。同时,加大生猪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力度,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现疫情,消除疫情隐患。

  六是强化督察和突发疫情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动物疫病定点联系制度各工作组要会同省兽医部门加强督促检查,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防控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做到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七是加强科普知识宣传。要加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知识宣传,组织专家深入疫区和生猪主产区,积极开展防治技术咨询、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尽快编制疫苗使用手册和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有关政策措施,宣传有关科普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疫意识。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农业部要求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全力以赴抓好疫苗生产,要把免疫这项基础性工作落到实处。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