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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庙李镇琉璃寺村:城中村改造“生”出近千亩违规开发土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6日 10:05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董新华报道 名义上是“改造城中村”,实际上却把近千亩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琉璃寺村的这一违规行为引起当地群众不满。 据《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当地采访了解,琉璃寺村在未制定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编制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与河南国基集团瀚宇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宇公司)签订《合作开发琉璃寺城中村改造和商品开发》协议书。全村1300亩土地中的950亩,全部用于商品房开发,目前已拆除企业建筑用地200余亩。余下的250亩也将交由瀚宇公司“经营”,而1300亩土地(其中基本农田400亩左右)则由村两委私下以每亩18.8万元价格全部“卖”给瀚宇公司。 “我们原来居住的这个地方,拆迁后就要被瀚宇公司搞商品房项目了,这个项目是以我们城中村改造的名义申报的。”一琉璃寺村民指着眼前满地砖头瓦砾的拆迁现场对记者说。 未批先拆搞开发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琉璃寺村位于郑州市丰庆路北段(大学城中间),丰庆路是贯穿郑州市区的南北主干道,该村正处于这条主干道黄金地段的中央——四周均被城区包围着。 2006年3月11日,该村在未被郑州市政府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名单之前,该村委会便与瀚宇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琉璃寺、建设城中村和商品房项目》意向书。今年5月1日起,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琉璃寺村委与瀚宇公司已开始了大规模的拆迁工程。 2007年5月25日,记者在拆迁现场看到:该村辖区内,占地近200余亩的建筑物已拆除完毕。但令记者不解的是,琉璃寺村列入郑州市城中村改造名单的时间是2006年11月13日,而2006年12月14日,“西史赵村和琉璃村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就宣告成立。该指挥部办公室于2006年12月19日对“庙李镇琉璃寺村及所辖各单位”的附属物普查小组(区、镇、村三级联合组成)开始对琉璃寺村村民住宅和辖区内公共单位企业用地及附属物等进行全面的普查登记。而“指挥部”所做的这一切也是在没有城中村改造相关审批手续下进行的。 据了解, 950亩的商品房开发项目用地,原是琉璃寺村村民祖祖辈辈的居住地和口粮田。从2006年起,金水区政府为了加快城市开发步伐,促进城中村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城中村改造的优惠政策。琉璃寺村因地理位置优越,亦被郑州市纳入2006年第二批城中村改造规划之中。 近年来,郑州市的房地产价格直线上涨,地价房价连续几年涨幅位居全省前列,琉璃寺村因所处地段优越受到不少房地产开发商青睐。 记者在与数位村民代表和部分党员座谈时,他们说,占地950亩的商品房开发项目,是村两委领导在未召开村民大会、全体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卖给瀚宇公司的。瀚宇公司又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由政府牵头于5月1日对该村范围内的公共单位、企业建筑进行全面的强制性拆迁。 该村委杨主任对记者说,仅这次拆迁,瀚宇公司就耗资3000多万。而庙李镇韩副书记则对记者说,这些拆迁与琉璃寺村的城中村改造无关,是按照郑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非法建筑的“清理整顿”。 村民们还告诉记者,2006年5月23日,村委会在未召开村民会议、未征求村民意见的情况下就私自与瀚宇公司签订了整村开发协议书。当日下午,全体村组干部被村委会组织前往西部旅游,旅游途中我们才知道这次旅游是瀚宇公司出的资。 2006年6月2日,村组干部旅游回来后,得知村委会已经同开发商签订了土地出让协议,村民便联名多次要求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向村民公布协议内容,村主任杨修文、村支书杨关育以合同保密为由,对村民的要求不予理睬。 “比如,2006年6月18日上午的签名,当时,村干部是通知我们到洛阳(龙门)大酒店吃饭,以吃饭签到的方式骗取了我们的签名,再次伪造了一份所谓的村民代表一致同意关于同翰宇置业联合开发琉璃寺村签订协议书内容的会议记录。”几位村民代表对记者说,他们从未在什么会议记录上签过名。 开发背后的利益链 “我们村1300亩土地出让没有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村两委便擅自做主以每亩18.8万元的超低价格,将这些土地拱手‘送’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只需拿出1000万订金,就享受了郑州市政府城中村改造的所有优惠政策。如果将我村土地依法进行招投标,比照周边地价标准每亩至少可以卖到30万~40万元,”该村两位老党员对记者说。 另据村民反映,对于琉璃寺村的房屋拆迁,开发商在没有任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大规模强制拆除。其拆迁补偿却又不按《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土地、拆迁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郑政200435号)中规定的郑拆管字200312号文执行,而是按郑政1993144号文进行补偿,远远低于郑拆管字200312号文的补偿标准。“仅地价及拆迁补偿两项,我们估算了一下,瀚宇公司就可净赚几千万元。”一村民代表对记者说。 5月25日下午,记者在郑州市金水阳光生态园贴有“郑州市金水区西史赵城中村改造指挥部”成员名单的房间,采访了庙李镇党委韩副书记。针对村民反映的问题,韩书记告诉记者,琉璃寺村城中村改造,之所以在没有得到郑州市城中村改造计划前该村委会便与企业签订合作开发意向书,是因为这是申报城中村改造的先决条件,必须事先与一家企业谈定合作意向后方可上报。包括后期进行实质性工作(签协议)都是得到市里认可的,庙李镇西史赵城中村改造也是采用的这一模式。 对于瀚宇公司在没有任何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进行大规模的拆迁,韩副书记的解释是,目前手续正在办理,而现在进行的拆迁针对的是该村的非法建筑。当记者问及既然是非法建筑,那么为何还要对其拆除进行补偿呢?且拆迁补偿标准是按郑政1993144号文基础上上浮30%而不是执行郑拆管字200312号文件呢?韩副书记对记者说,给予他们拆迁补偿是为了稳定和团结吧。执行1993144号而不执行200332号文件,是因为前者在原有基础上再追加30%与后者也就相当了。至于为何要这样做,韩副书记则没多做解释。但据记者了解,其上浮30%只是对被拆迁企业制定的奖惩措施,凡在5月1日至5月20日拆迁完毕的奖“30%”,如超期,每拖延一日则扣“5%”,直到扣完上浮的“30%”为止。 琉璃寺村支书杨关育、村主任杨修文,在该“指挥部”也分别接受了《中国产经新闻》记者的采访。他们告诉记者,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上村委并不是没有进行公开招标只是形式上没走,其实质是一样的。理由是,在与瀚宇公司洽谈之前已和多家房产公司接触过,瀚宇公司出的价格最高,所以最后选中了该公司。而在村土地出让方面之所以没有履行招、投标等相关程序,当时主要考虑到为加快城中村开发步伐。 当记者问到每亩18.8万地价定价依据时,杨主任的解释是,根据周边地价行情来确定的。谈到950亩地中涉及到有基本农田时,杨主任说,怎样使用我们还要等规划编制下来才能定。但杨主任坚持认为村委在与瀚宇公司签协议前召开过户代会、村民代表会议和全体党员会,是在广泛听取了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的。 5月31日,记者在电话里与金水区某领导谈到琉璃寺村城中村改造时,对记者提到的该村城中村改造,还未获得相关审批的情况下,就着手实施并开始进行了房屋拆迁,而占地950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又不依法进行“招、拍、挂”时,该领导则理直气壮地对记者说,区政府定下的项目肯定会批下来,“若事事都按程序来,北京奥运会别说2008年开了,再有几年也开不成。” 对此本报将继续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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