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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加大土地审批后的监管力度全程监控建设用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 02:4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林海峰 本报讯 “要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供地后实际利用情况,及土地使用合同履行情况的督查,每个建设项目都要从土地供应到项目竣工实行全程监管”。昨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已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以提高我省的项目落地率、土地利用率和批次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后的供地率。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土地供应管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件经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后,各市、县(区)必须尽快实施征地方案,并在完成征地后对符合供地条件的建设项目办理供地手续。建设项目不论使用增量土地还是存量土地,都要按照“供一宗、录一宗”的原则,逐一将供地项目名称、用地单位、批准供地面积、批准土地用途、供地方式、土地使用条件、开发建设期限等内容录入全省土地监控系统,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虚报。 各市、县(区)要加强土地开发利用情况的跟踪检查,通过常态化的跟踪检查,及时发现、纠正、查处违法用地和非法转让土地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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