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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中远被吊销执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5日 00:23 北京商报
近段时间,一篇“中远老总诈骗6000万,因怀孕逃脱一死”的报道将社会各界的关注目光集中到京城知名品牌地产企业——远洋地产(前身为中远房地产)身上。 正当社会各界尚在疑惑之时,昨日记者从远洋地产得到一则名为“关于‘中远老总诈骗6000万’的澄清说明”,称此“中远”并非远洋地产。 此外,在通过向通州区政府反映情况、向通州区工商局递交行政撤销申请、委托商标代理推进工作等多方面的努力后,远洋地产最终成功维权。通州区工商局在认真分析了“北京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后,已经作出了吊销该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出事方并非正宗血统 在这份澄清说明中,远洋地产表示“我公司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司,虽然注册地址在北京,但与‘北京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具有任何关联性。” 远洋地产同时声明,“作为‘中远’商号以及商标的合法权利人,我公司保留对于因新闻报道不严谨而给我公司造成的侵害追诉法律责任的权利。” 根据此前的媒体报道,北京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国红,以交纳保证金开具承兑汇票为名,先后在2004年11月至2005年7月间,诈骗两家单位5900万元。案发后尚有3000多万元诈骗钱财未予退还。 今年5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正式对该案进行了宣判。而根据孙国红所犯的诈骗罪行本应判处死刑,但鉴于孙国红属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照法律规定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 “李逵”受到多方质疑 判决公布后经媒体的报道,使社会各界纷纷将此案与远洋地产联系起来。一时间,业界传闻四起,给远洋地产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另据记者了解,其实早在2006年11月,“北京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孙国红涉嫌诈骗”一事被媒体曝光后,就已经给远洋地产的声誉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造成社会各界,包括消费者、部分媒体产生混淆的原因正是“中远”这个字号。由于两家公司名称中均使用了“中远”的字号,使得原本没有任何关联的两家公司被牵扯到一块,也使得远洋地产卷入到一场无端的质疑中。 记者在就此事致电远洋地产总裁李明时,其通过记者再次对外公开重申和强调:“远洋地产与北京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任何关联,有关媒体报道或者转载的关于诈骗案的新闻也与我公司没有任何关联性,希望大家不要被混淆视听”。 对公司业务影响不大 采访中,李明表示,“中远”品牌历经几代中远人的努力,已经成为蕴含巨大财富的无形资产。随着业务的发展、名声的壮大,“中远”品牌也是深受因他人恶意注册或使用而带来的负面影响。 为了不让这样的负面影响继续干扰远洋地产,远洋地产在澄清说明中指出,“公司已经就该公司侵害我公司商号权的违法行为采取法律措施,目前有关法律程序正在进行当中”。 在“北京中远老总诈骗事件”在去年底被曝光后不久,远洋地产总法律顾问室就对整个案情进行全面了解和分析,随后积极采取了有效措施进行维权。 李明最后补充,此事件对公司业务没有大影响,目前公司相关业务发展良好,经营正常。 仰静/文 王晓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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