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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KTV版权费遭京门之困(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2日 00:00 北京商报

  知识产权专家

  祸起权力部门利益冲突

  北京作为第一批卡拉OK收费试点的城市,至今仍无任何实质性收费进展。究竟是什么让北京成为卡拉OK版权收费的“钉子户”呢?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主任刘春田认为,这可能是源于不同权力部门利益冲突,像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不相干部门也想涉足卡拉OK版权收费。文化部与版权局的角力就是最好的证明。

  2006年8月初,文化部率先在其网站上公布“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项目的有关内容,对卡拉OK版权使用收费标准做出具体规定。同时,将通过属下的文化市场发展中心搭建的系统收取版权费。同年7月7日,国家版权局批复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版权费,指定的执行机构为中国音像协会。

  今年2月28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关于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筹建工作有关问题的函》下发至长沙市,表示不认可中国音像协会的收费理由及方式。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表示,中国音像协会所称的“在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告的卡拉OK版权收费标准,根据各地经济状况通过调研另行确定各地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未经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同意,更未报文化部及其有关部门批准,属于中国音像协会的单方面行为。

  业内人士分析说,国家版权局和国家文化部关于卡拉OK歌曲收费角力的事情,看起来是音像协会与娱乐业协会之间的争斗,其实是部门和部门的利益如何分配的问题。

  最新进展

  北京KTV本月签约收费?

  记者昨天接通了中国音像协会一位相关负责人的电话,以KTV经营者的身份“咨询收费业务”。该负责人相当热情,对咨询的问题有问必答。“版权费肯定会收的”,该负责人急迫地给记者一个信号,无论哪家都逃不掉,只是时间早晚问题。

  他透露说,如果主动签约,还能够享受到大约8折的优惠。当记者问到现在有没有KTV已经签约,该负责人透露了一个比较有吸引力的消息,“这个月就会有签约的”。KTV经营单位的收费机器不会有太大改动,经营单位只需统计好包房数,其他的就不需要做太多准备,该负责人解释说。

  KTV版权费第一案月中开审

  为了征收卡拉OK版权费,中国音像协会可谓煞费苦心。走在全国前列的中国音像协会云南省联络站,针对拒不缴费的KTV企业,他们将启用法律手段。而这也将成为我国第一个卡拉OK版权费诉讼案。

  中国音像协会云南省联络站新闻发言人管云波昨天向记者透露,本月的中下旬昆明的3家KTV企业将被推向法庭,案由是涉嫌侵权,索赔金额最高达50万元。这预示中国音像协会今年就KTV版权费动了真格。

  已经公开做出收费资格确认的中国音像协会,对法律诉讼充满信心。而在此之前,中国音像协会的收费资格一度成为业内争论焦点。中国音像协会的底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法条中首先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而中音协就像其他行业协会一样是非营利性机构,符合条款规定的著作权管理组织的属性。此外,中国音像协会还拥有著作权人的授权和国家版权局的授权。

  “底气十足”的中国音像协会,可能也会祭起法律诉讼这把“尚方宝剑”,来攻克北京这个“碉堡”。

  但是,西城区文化产业协会王副会长却不认为这是一个好的办法。“文化产业协会才应该是中国音像协会针对的对象,而非单个KTV企业。”王副会长说。而如果标准没有商量妥当,即使中国音像协会提请诉讼,也不会起到相应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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