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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碧溪家居产权商铺套牢2000业主6亿元(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9日 08:43 重庆商报

  法理阐述

  商铺已抵押售卖摊位合同无效

  200业主起诉碧溪家居

  碧溪家居案的主办律师北京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功群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碧溪工作日志”。在这份日志中,密密麻麻地填写着业主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及收案、立案、审理、结案时间等信息。

  胡律师告诉记者,从2004年12月17日起,已经有200多名业主到律师事务所登记,请他当代理人跟碧溪家居打官司讨债。155宗与碧溪家居有关的诉讼,已经分七批在丰台区人民法院立案。

  法院判决退还投资款

  第一批的9人诉讼中,业主们的要求是,碧溪家居赔偿购买摊位款的一倍,赔偿延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并兑现2004年第四季度及以后的租金。这9名业主的诉讼已于2005年4月20日由丰台区法院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碧溪家居在与原告签订商业用房转让合同时,未告知合同标的已设定抵押权的事实,双方签订的商业用房转让合同及四个附件应为无效。而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在碧溪。因此,法院判决,判决生效后15日内返还原告购买摊位款,并按中国

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给付该款自2004年10月1日起至该款给付之日的利息。

  另外,因转让合同无效,合同条款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因此对于业主们要求碧溪家居因延迟办理产权证支付违约金的请求,法院未予支持。

  投资教训①

  无预售许可证埋下祸根

  碧溪家居广场当初是将商业用房大产权分隔为若干单元的完全产权,包装成“产权商铺”进行销售的。如此说来,碧溪家居广场应该是一个

房地产项目,销售必须获得预售许可证。但是在丰台区开发的304个房地产项目中,没有碧溪家居广场的预售许可证资料。

  如果碧溪没有预售许可证,市建委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个项目在售卖,而碧溪的部分业主居然拿到了“不带土地证的房产证”。对碧溪事件进行过调查的北京市晟智律师事务所赵小波律师表示,银行给购买“产权商铺”的业主做按揭时说,首付款应该放在银行账户里,这样才能形成“按揭贷款”的两个核心法律关系,即碧溪与业主的商品房合同买卖关系、银行和业主的贷款合同关系。但是,事实上首付款都让碧溪给收走了,业主和银行怎么能称得上“按揭”关系?谁在这种关系中做了手脚?目前仍是一个谜。

  投资教训②

  打赢官司也可能血本无归

  面对购买产权式商铺不断出现的投资风险,不少消费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都表现出了谨慎的投资态度。否则将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

  据悉,2005年5月10日,当碧溪业主的代理律师胡功群带着业主和首批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去向碧溪要钱时,碧溪方面的回答仍是“无钱”。胡律师告诉记者称,即使法院强制查封大楼资产,拍卖所得款项也需先还银行贷款,再偿还其他款项,最后能剩下来才轮得到偿还业主,业主们仍可能血本无归。

  而在我市大坪一楼盘看房的周先生称,对产权式商铺的投资风险也有一定的了解。“在购买此类房屋时会注意其投资风险的。”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综合新京报、北京商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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