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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郑筱萸时代药品监管体制:新药审批存漏洞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 10:58 中国新闻网
“对所有的政策推出之后要不断完善,不断回头,这样才能推进,一旦方案定了下来,就要坚持下去,不要因为出现问题就要反悔,前面的错误与失败为后面打下了基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下称“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曾在2006年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而他先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上述一番话,在整个医药行业遭受反腐大震荡;以及至今仍在寻求公正解决的假劣药时间受害者面前,显得格外苍白。 从1998年开始进行的药监体制改革,到2006年,在这短短的八年内,随着曹文庄、郝和平的落马,以及2006年连续发生的齐二药假药事件以及欣弗劣药事件,凸显了郑筱萸当政期间存在的药监体系的漏洞。 同时,也有不少业内专家认为,应该更为综合地看待药监局运作整体的现状,更为理性地确定改革的进一步方向。 权力大集中 “1998年以前的药品市场,一个字‘乱’,在路边的一个平房内就可以生产药品。药品的购销市场更是像菜市场批发。”一位药监局官员这样描述药监体系改制之前的药监体系的状况。 1998年就任药监局局长,郑筱萸立刻启动了医药市场的整顿。 1999年,全国共依法取缔、关闭药品集贸市场113个,取缔非法药品经营户14219家,医药市场的混乱状况初步扭转,非法经营药品的活动得到遏制。 在经过一年的市场整顿之后,郑筱萸启动了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2000年6月9日,国务院批转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实行省以下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垂直管理。从机构设置上、技术机构设置、机构管理、编制及干部管理、财务经费管理等,审批权限上收到省一级。2000年底,此项改革基本完成。 “中国的药监局体制与美国不同,它是独立的,而美国是属于人类健康与福利委员会下属的一个部门,部门之间的监督是很强的。”康弘生物总经理俞德超博士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说。 2000年改革之后,所有药品的审批从省转移到了中央,虽然治理了医药市场的乱,但是相应的监督措施却没有到位,为药品审批等药监工作提供了暗箱操作的温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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