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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税收调控下的房价忧虑(3)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0:00 北京商报

  买卖一套房子要缴多少税?

  以一栋成交价格为100万元的商品房为例,从它破土动工到建成交付再到住房者手中总共需要缴纳16.145万元的税,其中开发商需要缴纳12.595万元、购房者需缴纳3.55万元的各种税费。

  

税收调控下的房价忧虑(3)

  去年12月全国

房价涨幅升0.2%

  就在人们议论国税总局的通知会不会影响房价之际,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显示,2006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4%,涨幅比上月高0.2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6%,涨幅比上月高0.1个百分点。

  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3%,涨幅比上月高0.5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6%,涨幅与上月持平。分地区看,与去年同月比,涨幅居前3位的城市包括:秦皇岛11.8%,北京10.4%,深圳10.0%。

  二手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4.2%,涨幅比上月低1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7%,涨幅比上月低0.1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月比,涨幅居前3位的城市包括:郑州12.4%,深圳11.4%,大连10.5%。

  言论

  政策不该为政绩而生

  土地增值税要进入清算时代了。国税总局:“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进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而出台的税种。”国家宏观调控的初衷则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然而逐利是商人的本性。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导致土地成本提高、开发商利润缩减的情况下,开发商怎能不将这部分成本转移到房价上?

  从2005年的新旧“国八条”到2006年的“国六条”,国家连续挥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组合拳。如今,“国六条”的细则也由过去有弹性的“太极拳”变成回旋余地甚少的“少林功”。二手房营业税、二手房个税、土地增值税、土地有偿使用费……一系列的税费皆为“宏观调控”、“稳定房价”而征。

  而最新数据显示,2006年12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4%,涨幅比上月高0.2个百分点。房价似乎全然不理会国家的苦心,铆足劲儿地涨,“居者有其屋”成了遥遥无期的梦。这种情况下,人们似乎有理由怀疑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和政绩有关。

  毫无疑问,任何政策的实施,都不仅仅是国家大事,而是关乎社会生活中的个人。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必须要考虑到政策对更广范围内和更长时间后的人的影响。否则,政策就沦为政绩的奴隶,政府的权威性和合法性就会渐失。

  如何减少或者防止不负责任政策的出台?我们不妨学学老祖宗的“物勒工名”。这是一种春秋时期出现的制度,指器物的制造者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上面,以方便管理者检验产品质量。也就是说,制造者要对自己的产品质量负责。

  既然远在落后的奴隶社会,人们就已经意识到“责任”二字,那么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是否也该效仿老祖宗们,实行制定政策问责制,让政策制定者而不是百姓为不负责任的政策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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