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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家底”谁打理?国有资产的“淡马锡实验”(4)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 09:42 中国新闻网

  中国式“淡马锡实验”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李保民曾向本刊介绍,未来营运机构将以下述方式分别构建:其一,以做实业为主的大型骨干央企为平台,发展实体产业集团型国有营运机构;其二,完善现有控股公司型的央企,托管并购营运其他央企;其三,新建专业型国有资产营运机构,整合特殊领域并且业务相近的央企。

  国资委组建近4年来,中央企业之间进行了31次整体重组,有61户企业参与了重组。中央企业户数已经从2003年的196家调整到161家。

  而2006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到2008年,长期积累的一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任务基本完成;到2010年,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调整和重组至80~100家。

  不过,本刊在采访中发现,央企重组并非一纸政令即能推行。以地产行业为例,国资委尽管多次开出主业为地产的企业名单,也一再强调非地产主业的国有企业不得投资

房地产,要进行重组。但在地产业仍是高利润来源的今天,让那些正盈利的非地产主业企业放弃这块蛋糕,显然不容易。“除非下死命令,否则我们不会主动去接洽重组的事情。”一位央企地产子公司的老总对本刊记者说。

  李荣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认为,以专业资产经营公司为平台加快中央企业重组,是国资委探索困难企业市场化、专业化重组的新路子。于是,2005年6月和12月,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先后成为首批实验的“探路者”。而这被媒体称为中国式的“淡马锡实验”。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总裁王会生认为,淡马锡不可能原封不动地从新加坡搬到中国来。“如果中国在一个公司下,把所有企业都放进来,就没有竞争可言了,所以中国不能只有一个淡马锡,应该是有若干个淡马锡。”

  而在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志刚看来,由于国投公司是政府出资设立的投资主体,是经国资委授权对投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能的管理者,是实现政府意图并实施宏观调控的有力工具和手段,这就决定了国投公司可以相对容易地与“淡马锡”模式接轨。

  在企业国有资产“淡马锡”尚在实验阶段的时候,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淡马锡”——中央汇金公司却已经悄然形成。汇金公司是2003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有独资投资公司,其注册资本450亿美元均来自国家的外汇储备。

  成立之初,这家“没有行政级别”的国有投资企业,仅被外界看作国家外汇注资的一种政策工具。可是,汇金公司后来的一连串的“大手笔”却证明其抱负远远不止于此。成立两周,汇金公司即向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注资450亿美元,持股100%。数据显示,仅三家银行上市前对汇金公司的分红就高达379亿元。

  而汇金公司总经理谢平也在公开场合证实,加上股份转让的收入,近两年汇金公司从国有商业银行改制上市中获得的账面回报,已远远超过此前的注资。到目前为止,央属的近20家金融机构已经有半数的金融资本列入汇金麾下,包括中行、建行、工行、交行等,同时,汇金的全资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公司还直接、间接控股、参股了十家左右大小券商。

  然而,尽管汇金公司已经具备了一个成功的商业化运作平台,但其作为2003年金融改革迫在眉睫时期的“权宜之计”,并非真正成熟的管理机制。接下来需要解决的问题便是:汇金公司如何转型。

  有论者认为,在即将到来的2007年金融工作会议上,或许会给汇金公司“升格”,使其直归国务院领导,为其立法,确定行为规范,为其“赋权”,从制度上解决以上问题,以代替设想中的“金融国资委”。

  如果真能如此,或许一个完善的金融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将会给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监管带来启示。 ★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谢良兵 权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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